在國外,我在華人媒體中,最常見的話題就是種族歧視。尤其是這次新冠大流行后,不少華人在海外,都有過被人吼叫“滾回你的國家”一類種族歧視的遭遇。這一類的事情,往往能激起輿論的憤恨,齊聲譴責(zé),反對種族歧視的,不僅有自己的同胞,也有不少其他族裔的人士,包括白人。

大概每個人都會有過受歧視的體驗,學(xué)習(xí)成績好的歧視成績差的,八塊腹肌的歧視手無縛雞之力的,高個子的歧視矮個子的,開保時捷的歧視開奧拓的,開奧拓的歧視騎單車的??傊?,只要有人類生活的地方,歧視無所不在。

種族歧視犯大忌,但怎樣才算歧視?……我在說國外

然而,歧視是一部分人直接針對另一部分人的行為,并不一定就是強勢者歧視弱勢者,弱勢者也會歧視強勢者,憎人富貴嫌人貧,都是歧視。但在事實上,弱勢者對強勢的歧視,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一說性別歧視,人們往往會想到男性對女性的歧視,而忽略女性對男性的歧視;一說種族歧視,就想到是白人對華人的歧視,而忽略華人對白人、黑人的歧視。

對于職業(yè)歧視,國際勞工組織1958年通過的《就業(yè)與職業(yè)歧視公約》中界定:“基于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見解、民族、血統(tǒng)或社會出身的任何區(qū)別、排斥或特惠,其效果為取消或損害就業(yè)或職業(yè)方面的機會平等或待遇平等?!痹趪猓行嶋H情況,卻讓人很難判斷,到底是不是歧視。

比如一個在工廠流水線上的工人,他說他最近信了某種宗教,一到某個時間,就要跪地祈禱一小時,哪怕機器還在隆隆運轉(zhuǎn),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要離開崗位去禱告,做足全套儀式,天王老子也攔不住他。如果公司說這不行啊,你一停工,流水線的上下游都要停了,整個生產(chǎn)都要停了,你還是另謀高就吧。這個人分分鐘可以說:你這是宗教歧視,我們法庭上見!而且他很大機率可以告贏。如果公司說好吧,我不辭退你,我把你調(diào)到其他崗位,工資可能要稍低一點。那也不行,還是歧視,我們法庭上見!

又比如,在餐廳當(dāng)服務(wù)員,給客人點菜、上菜,但這個員工上班時間卻喜歡穿一身千孔百洞的乞丐裝,老板要求他換一件“正?!币稽c的衣服,他說餐廳和我簽訂合約時,沒有規(guī)定上班要穿什么樣的衣服,店規(guī)也沒有說不準(zhǔn)穿乞丐裝,我穿什么衣服是我的自由。這種情況下,老板要炒他行不行?這是不是著裝歧視呢?是不是職業(yè)歧視呢?

種族歧視犯大忌,但怎樣才算歧視?……我在說國外

有時候,為了符合某種“政治正確”的要求,不得不把歧視收藏起來,被迫說假話了。比如某個人來公司求職,面試時對面試官說:我有某種宗教信仰,每星期五、六都不能上班。面試官一聽,這兩天正是公司最忙的時候,你說不能來上班,我還要再另請一個頂班的,這不是自找麻煩嗎?這人肯定不能錄用,但理由卻是不能說出口的,不能說因為你有這種信仰,我不能聘你。這樣說就等著被告吧,只能編些瞎話,什么應(yīng)聘人數(shù)較多,我們公司需要考慮下,回頭再給你答復(fù),什么這個崗位已經(jīng)請到人了,等等。

按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就業(yè)與職業(yè)歧視公約》規(guī)定,給予某些人“特惠”而“損害就業(yè)或職業(yè)方面的機會平等或待遇平等”,就屬于歧視,與宗教、膚色、性別、健康、文化程度,似乎都無關(guān)。但真的無關(guān)嗎?有國外朋友問我:公司如果給了這個自稱有某種宗教信仰的人“特惠”,讓他可以在工作一半時停下來祈禱,是不是損害了其他人的“待遇平等”呢?這還真讓我這種不懂法律的人撓破頭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