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除了繆可馨事件,還有一個案子受到廣大網(wǎng)民的高度關注,那就是“王振華猥褻女童案”。
這個案子的一審判決已經(jīng)出來了,6月17日,上海普陀區(qū)人民法院宣判,對王振華(原上海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對于這件事,廣大人民群眾對兩件事很不滿意:
第一,是五年實在判得太輕了!
第二,是王振華居然還提出上訴,要求二審判其無罪!
一個億萬富翁,對一個未成年、甚至未懂事的無辜女孩進行性侵犯——我不是法律專家,也不去細究究竟是強奸還是猥褻了——這樣對受害者造成終生心理傷害的惡行,竟然只判區(qū)區(qū)五年?
更讓大家看不下去的是,這爛人居然還有臉說要上訴?他的律師居然還去幫他上訴,良心是狗吃了嗎?
對于王振華這個案子,結合江蘇常州繆可馨墜樓的悲劇,我想給大家講一個道理——不要用我們普通人的邏輯和道德觀,去衡量惡人!
你說如果你是繆可馨事件里的袁老師,自己有一個學生忽然在上完自己的課之后跳樓自殺了,你第二天還可以大大方方地去上課嗎?還可以若無其事地與同事有說有笑嗎?
即使真覺得學生的自殺與自己的行為并無直接關系,但無論如何,一條鮮活的人命就此消逝了,總不能無動于衷吧?
你確實不行,但袁老師可以。
又例如你要是忽然發(fā)了財成了大富翁,大概只會想著怎么胡亂買買買,大不了多找?guī)讉€男朋友女朋友胡天胡帝一番,總不會想到要去找個未成年的小女孩吧?
然后做了如此見不得人的事,被人抓住了,總不好意思硬要抵賴,對受害者的控訴無動于衷,毫無愧疚、補償之意吧?
你確實不行,但王振華可以。
所以,我們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不要以好人之心度惡人之腹。
大家看電影電視劇,里面的反派有的心狠手辣無所不為,有的老謀深算陰險狡詐,但這些影視作品往往會給這些反派努力找個變壞的理由,例如從小父母失教啊、童年受到創(chuàng)傷啊、身負血海深仇啊……
影視作品總是想告訴我們,這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壞人,所有壞人之所以成為壞人都是有原因的。
但是,我想告訴大家,這個世界上確實就有一些壞人,他們就是壞人,并沒有什么緣故,也沒有什么原因。他們就是缺乏人類的同理心,他們就是不會覺得傷害別人是違背良心的事,他們就是只有在傷害別人的時候才能獲得快感……
所以,大家真的不要為王振華提出上訴,要求二審判他無罪感到不可思議,爛人之所以是爛人,就是因為他爛,不需要其他理由。
唯一能制止和懲罰爛人的,就是法律的正義。
我在這里,僅以自己微弱的聲音,祈禱正義能夠得以伸張,期望所有的受害人能得到正義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