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著一個源遠流長的講“氣節(jié)”的傳統(tǒng)。
氣節(jié),當然是值得尊重的品格,但這個品格有個特點,就是不愿意妥協(xié),不接受妥協(xié)?!皩帪橛袼?,不為瓦全”,講的就是這個意思。
也正因為不妥協(xié),所以自古以來,議和都是一件不得人心的事。所謂“城下之盟,春秋恥之”,中國人一向看不起被迫的和談,認為這是屈辱和喪失氣節(jié)的,即使面臨生死危機,也應該以氣節(jié)為先,不應該與敵人“議和”。
當然,這種道德標準通常都是要求別人的,正如認為婦女“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的,基本上都是男人。但這并不妨礙這種以氣節(jié)為先,拒絕妥協(xié),拒絕議和的觀念深入人心。
從“城下之盟,春秋恥之”的典故來看,這種不愿意妥協(xié)的精神由來已久。而最令這種精神深入人心的,大概是南宋初年的岳飛冤案。
南宋初年,經(jīng)過了與金兵的長期戰(zhàn)斗,宋軍終于涌現(xiàn)了一批優(yōu)秀的將領,也操練出足以與金兵爭雄的騎兵,并且取得了一些軍事上的勝利。
但在宋高宗和秦檜的主持之下,南宋放棄了恢復中原的“大好形勢”,以莫須有的罪名冤殺了主張北伐的岳飛,與金國議和。
結果,雖然南宋延續(xù)了比北宋更長的歲月,但國人都堅持認為,如果不是秦檜賣國求榮,岳飛必定可以北伐成功,直搗黃龍的。自此以后,議和就成為了極其不得人心的做法。
而且在《說岳全傳》、《楊家將》這些文藝作品的熏陶之下,百姓們都相信只要沒有奸臣搗亂,堂堂中華天朝上國,是絕對不可能打不過外族蠻夷的。他們相信最簡單的“唯物論”:漢族人比外族人多上百倍,一百個打一個,怎么都能打贏。至于這個論斷符不符合真實情況,則不在他們思考范圍之內。
如此一來,自宋朝以后,百姓也好官員也好,都主張對外強硬,反對任何和議,并且喜歡將議和的責任歸結到簽訂和議的官員賣國求榮這個奇怪的原因之上。
在明朝末年,當時明朝朝廷面臨著農民起義和滿清入侵兩條戰(zhàn)線,安內和攘外,孰先孰后孰重孰輕,成為了當時議論最激烈的問題。
當時,兩任的兵部尚書楊嗣昌和陳新甲,都主張與滿清議和,集中精力先解決農民起義。事實上在沒有清軍侵擾的情況下,明朝官軍曾經(jīng)一度將農民軍打得幾乎覆滅。
但當時朝野上下對于議和極度反感,認為“堂堂天朝何至講款”?堅決反對議和,令崇禎皇帝只能低調處理,讓陳新甲暗中派使者與皇太極談判。
誰知陳新甲做事不慎,將機密的和談文件隨手扔在書桌上,讓家仆拿去給塘報官抄寫發(fā)布,一下子搞得滿城皆知,輿論一片嘩然。在漫天的口水之中,崇禎皇帝只好撇清關系,不承認自己主張議和,并且將陳新甲殺掉滅口。
如此一來,和議不成,腹背受敵,明朝終于失去了最后一個自我挽救的機會,走向滅亡。
當時那些反對議和,認為議和有失顏面的大臣們,有些可能是真心愛國的,有些則是選擇道德高地以自利的,我們也很難去確切辨別。但無論如何,他們這種只會高唱道德口號,不愿妥協(xié)的行為,最終卻對國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政治,被稱為“妥協(xié)的藝術”,是因為政治與戰(zhàn)爭不同,不一定是你死我活的,有可能是共存甚至雙贏的。如果不論何時都抱持“不為瓦存”的態(tài)度,有時不但得不到想要的結果,反而對自己造成重大的損失。尤其在敵強我弱的情況下,將“議和”認定為賣國,除了得到精神上的勝利之外,并無益處。
“平日袖手談心性,臨事一死報君王”,這種做人做事的方式,于國于民,何益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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